部分城市买房可“付首付”?专家提醒:有风险,不要掉进营销陷阱!

2023-06-10 16:23 国内 1阅读 投稿By:马楠林
 都说楼市正在回暖,但数据显示并不乐观,不过推动楼市升温的操作却是更多样化,从“低首付”“零首付”到“负首付”,也让人们觉得不可思议。

近期,重庆、深圳等多地楼市“负首付”购房现象引发广泛关注。所谓“负首付”购房,主要是上述多地房产中介人员声称购房者购买特定房源,不仅不需要支付购房首付款,认购成功银行放贷后还能拿到一定数额的钱款。

据房产中介人员介绍以及业内分析,能够“负首付”购买的不限于新房,部分二手房同样适用,而实现“负首付”购房的主要途径有开发商垫资与虚构购房合同等,同时不排除二手房业主以低于银行评估价的价格出售房屋,这类买卖双方均认同的价值差异也可能实现“付首付”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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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房,开发商付首付款,且再返一万,首付4万元返5万元月供。”5月中下旬以来,类似“零首付”购房再送月供等营销文案出现在重庆市多位房产中介人员的社交平台上,声称“零首付”购房的同时,还能以特定期限的月供形式返还给购房者部分钱款。

据多地房产中介人员介绍以及业内分析,所谓“低首付”或“负首付”购房,主要是通过开发商垫资、虚构购房合同以做高合同价等方法实现。

“目前来看,‘负首付’购房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基于价值认同的差异,即银行对抵押物的评估价比较高,业主实际售价低于评估价,从而导致正常的按揭出现了‘负首付’;另一种则是有意做高评估价。”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有意做高评估价的方式无疑属于“高评高贷”,其中的评估价可能是购房按揭评估,也可能是经营贷等。

“在形式上,开发商主要是以做高购房合同中房屋的价格,让合同价格高于实际交易价格,或者以提供垫付资金等方式使购房人获得银行贷款,以此实现贷款金额高于房屋实际交易金额,从而实现所谓的‘负首付’。”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也认为,“负首付”购房主要是通过提高合同价等方法实现。

“‘负首付’购房本质上就是虚构购房合同,进而做高购房价格,以骗取更多的贷款来支付首付。”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则指出,与此前“首付分期”“首付贷”等方式实现的“零首付”购房有所不同,“负首付”购房因存在虚构购房合同等行为,属于典型的骗贷行为。

“‘负首付’购房无疑是一种营销噱头,是违法违规行为。”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关荣雪认为,开发商或中介通过首付分期、返首付等形式吸引购房者,或者通过做高合同价格,使得购房者获取更高额度贷款,进而可以有多余款项用于装修等其他用途,其实无论哪种形式,最终购房成本和额外产生的利息均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因此购房者要提高警惕,以防掉入营销陷阱。

多位专家也表示,无论哪种形式的“负首付”购房,都涉嫌违规违法,最终风险多是由购房者承担,也多会增加购房者购房成本,后续可能面临被银行断贷、被监管部门处罚等情况,甚至“钱房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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