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昊投资操纵ETF指数基金 两高管被证监会罚款50万元
新浪财经讯 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杭州阳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昊投资)操纵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50ETF)、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180ETF)、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深100ETF)的违规行为,公司总经理、交易总监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共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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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昊投资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2015年6月15日至8月14日(以下简称操纵期间),阳昊投资控制使用“北方信托——阳昊套利1号”等5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
账户组中5个账户所涉产品均为阳昊投资通过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或自己发行。具体为:北方信托——阳昊套利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北方信托——阳昊套利二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北方信托——阳昊套利三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北方信托——阳昊套利五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阳昊——月月久赢私募投资基金等5只产品,阳昊投资作为4只信托资产计划的投资顾问和1只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其交易总监解中力负责5只产品的投资决策并下达最后的操作指令,他人听其指令协同下单操作。
操纵期间,阳昊投资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单一账户或账户间进行50ETF、180ETF、深100ETF等3只ETF产品交易,影响上述ETF交易量,变相进行相应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获取非法利益
操纵期间,账户组有37个交易日在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进行50ETF相互交易,累计成交量为59.02亿份。其中,20个交易日,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50ETF相互交易量占当日市场成交总量超过5%,最高占比27.46%。有15个交易日在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进行180ETF相互交易,累计成交量为19.54亿份。其中,有12个交易日,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180ETF相互交易量占当日市场成交总量超过5%,最高占比61.38%;有30个交易日在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进行深100ETF相互交易,累计成交量为16.33亿份。其中,有23个交易日,单一账户或账户之间深100ETF相互交易量占当日市场成交总量超过5%,最高占比39.35%。阳昊投资的上述交易亏损。
操纵期间,阳昊投资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单一账户或账户间进行50ETF、180ETF、深100ETF等ETF交易,影响其交易量,变相进行相应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
阳昊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解中力时任阳昊投资交易总监,具体负责交易决策,是阳昊投资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丁华强时任阳昊投资总经理,知悉上述交易策略,并负责管理IT技术团队为上述套利交易提供支持,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经调查核实,工商登记档案显示,阳昊投资已于2016年9月13日注销。
公司总经理、交易总监被给予警告 共罚款50万元
中国证监会表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决定:对解中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丁华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